知识产权入股质押融资最高可获20万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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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难、融资贵是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难题。为此,我市创新推出知识产权质押等新举措,助力企业缓解融资难题。通过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金和补贴政策,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引导和支持银行、风投、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加大对知识产权产业化的资金投入。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开展知识产权交易、融资类服务。优化专利险种运营模式,促进专利保险服务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深入拓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鼓励科技型企业积极投保专利执行险。
《意见》提出,鼓励以知识产权作价形式出资入股,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企业和成功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给予10万元到20万元经费扶持。
设立专利资助专项资金,开展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加大资助力度,重点资助授权发明专利。对通过实质审查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对国内发明授权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对国外发明授权专利每件资助5万元。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资金投入,完善激励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和举措。建立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对优秀专利、驰名商标、版权精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高价值知识产权给予奖励。
假冒专利、侵权商标等信息将纳入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
《意见》提出,我市将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培育工程,加快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强市(县、区)。选择2至3家有较好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的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县(市、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县、市),全面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能力。
加强市、县、园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建设,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提高维权效率。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预警防范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假冒专利、侵权商标、侵权盗版等信息纳入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创新市场监管手段,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预警防范能力。建立健全专业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标准,探索在重点专业市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巡查办公室,实现市场巡查常态化。
《意见》还提出,以侵权案件高发地、制造业集中地、商品流通、专业市场、互联网、展会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借助网络制售侵权假冒产品行为。在重点展会设立知识产权投诉处理台。到2020年,我市知识产权相关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市场监管更加有力,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三优”培育工程,助力产业企业增强创新能力
《意见》提出,我市将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选择40家骨干企业,开展沧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明显的市级领军企业;选择30家企业推行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培育,10家企业通过贯标认证。选择20项专利产品组织实施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程,增强企业品牌竞争意识。
我市还将实施优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和满足企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的专门人才,建设一支多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工作,形成一批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积极引进京津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申请成本,促进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提升,满足企业创新需要。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在我市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给予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