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案例】称摄影作品被擅用 “百度魔拍”被诉侵权
来源:网络 浏览点击:0 次
“百度魔拍”是由百度公司开发的广受大众欢迎的拍照软件,熟料却因侵犯著作权一案陷入纠纷。近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了原告王某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原告王某起诉称,其本人是国内知名摄影师,网名一张王义博,合作媒体有人像摄影、新华网、光明网、搜狐网、腾讯网、紫色年华、花火等,是网易摄影、图虫摄影网、poco摄影网联合推荐的摄影师。王某认为,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原告的摄影作品制作(手机版)“百度魔拍”软件主题广告,进行宣传、发布并广泛传播,以此吸引网民和客户,获取点击量。通过用户的浏览、下载和使用,进行品牌和产品的广告宣传,获取巨大商业利益。被告侵权使用作品的性质和目的为商业宣传,以上使用均未署名,也未支付费用,严重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多项权益。侵权网站点击数量大 ,侵权广告传播范围广,侵权影响极大。故起诉百度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在“百度魔拍”网站首页首屏位置连续30天登载致歉声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60000元,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